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2010年12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做好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录入:2011/3/31 11:28:44 点击: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