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签字及盖章行为的通知》(枣住建科设字〔2011〕17号),就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签字盖章行为进一步提出规范化要求。通知主要对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加盖单位资质印章,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章的行为进行细化和强调,增强了勘察设计单位的可操作性。通知明确指出,勘察设计单位向社会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没有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不齐全的,均为无效勘察设计文件,不得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的合法文件使用。通知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勘察设计文件逐级校审会签制度,相关责任人员签字齐全、易于辨认,不得出现无责任人签字及跨栏签字、签字不易辨认等现象。同时,通知进一步明确在勘察设计文件上越级、超越范围、执业有效期逾期等签字盖章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审查机构不得对存在此类情况的勘察设计文件办理审查手续。对于各有关单位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有违反签字盖章登规定规范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录入:2011/8/24 14:55:44 点击: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