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企业: 按照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请你们抓紧梳理第一季度的有关工作情况,并将统计汇总于4月6日前通过勘察设计管理软件系统上报。对于不报、迟报、瞒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将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对于在上报过程中有疑问的,请致电我科或者直接致电北京信源技术公司。
枣庄市住建局设计科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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