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设函[2012]1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推动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我省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水平,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构建健康的勘察设计市场,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2年5月底前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机构。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
依据《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和《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标准》,围绕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机构建设、资信场所、市场行为、审查质量等方面,重点查处技术力量与资质不符、错审漏审强条及审查后存在安全隐患、越级承揽审查任务(包括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未经初步设计审查)、勘察报告未能前置性审查、压价竞争、不履行备案手续、审查时间超限等违规行为。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抽查图纸、各市检查和实地考核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抽查图纸阶段: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将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审查的施工图项目清单(清单内容不少于附件1)于2012年7月6日前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从项目清单中抽取项目并组织专家对抽查的图纸质量进行考核。
(二)各市检查阶段: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过的图纸进行质量检查,于2012年8月底前将质量检查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三)实地考核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9~10月份组织考核组对照考核办法和标准,分组对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对实际考核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写出书面报告,对违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召开全省施工图审查考核结果通报会议。
考核结果将在山东勘察设计网上公布。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要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确保各项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联系人:李玉琳 0531-87080867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录入:2012/6/22 8:05:17 点击: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