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企业: 按照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请你们抓紧梳理第二季度的有关工作情况,并将统计汇总于7月8日前通过勘察设计管理软件系统上报。对于不报、迟报、瞒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将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对于在上报过程中有疑问的,请与我科或者直接与北京信源技术公司联系。
枣庄市住建局设计科 2012年7月2日
录入:2012/7/2 14:55:11 点击: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