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住建字〔2013〕9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专业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单位:
为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加快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提升小区建设的品位和档次,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居住区生态环境,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3]2号)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2]68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订了《枣庄市绿色生态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建筑要点与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建筑要点与技术导则》的目的,是在引导我市小区建设中引入绿色、生态、循环和低碳的理念,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住宅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达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的要求。因此,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行动,开展好《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的宣传学习活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今后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均要按照绿色生态小区的标准组织建设,城区驻地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按照绿色生态小区的标准实施,并按照《建筑要点与技术导则》的内容要求,编制绿色生态小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应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三、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A级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的实施,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加大绿色生态示范小区的指导力度,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利用,切实推动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发展。
四、对《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zzjwkjk@126.com)。
附:枣庄市绿色生态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请在枣庄市勘察设计网www.zzkcsj.com下载)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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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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