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绿色生态小区建设项目评定工作的
通知
枣住建科设字〔2013〕40号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任务目标评比考核工作,根据全市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进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枣住建科设字[2013]30号)要求,现就绿色生态小区项目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生态小区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10月底,全市共落实绿色生态小区建设项目26个,总建筑面积430万平方米。其中,市中区5个,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峄城区3个,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山亭区3个,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台儿庄区4个,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薛城区4个,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滕州市4个,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枣庄高新区1个,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枣矿集团2个,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具体建设情况详见附表。
二、绿色生态小区项目评审情况
通过绿色生态小区初步评审的项目为:市中区5个,分别为东湖明珠、湖西景苑、远航·未来城、瑞嘉·容园、美星花园;滕州市4个,分别为和家园、翔宇经典、龙泉湾、润恒城;台儿庄区1个,香格里拉·康城;薛城区2个,分别为湖景花园、金水湾A区。其中,市中区瑞嘉·容园、薛城区金水湾A区、滕州市翔宇经典同时通过了二星级绿色建筑初评,薛城区仲建商务广场通过了二星级绿色建筑初评。
三、绿色生态小区评审工作安排
1、具备评审条件,包括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已开始施工建设的绿色生态小区项目要在今年11月底前上报评审资料,12月中旬前完成初评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不再认定为本年度任务指标。
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绿色生态小区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予以公布,发放评审认定证书。取得绿色建筑星级评定的住宅项目,可直接认定为绿色生态小区。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绿色生态小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建设绿色生态小区,既是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又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生态枣庄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正确理解绿色生态小区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建设绿色生态小区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物业服务等企业,提高对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在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住宅品牌吸引力等方面作用的认识,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实现转型升级、平稳健康发展。
2、高度重视绿色生态小区的评定工作
进行绿色生态小区的评审认定,是绿色生态小区建设的阶段性任务,标志着这项工作已转入发展实施阶段。要高度重视绿色生态小区的评定工作,以开展绿色生态小区评定工作为契机,积极鼓励和支持相关房地产企业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动我市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我市城市建设由传统高消耗型发展模式向高生态型发展模式转变。
3、认真做好绿色生态小区项目的培育储备
在2014年的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工作中,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建设项目从立项、规划、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维护使用、运营管理等全过程贯彻执行《枣庄市绿色生态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枣庄市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细则》等文件规定,帮助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绿色生态小区的开发建设,鼓励和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绿色生态小区,认真做好绿色生态小区项目的培育储备,引导和促进我市绿色生态小区建设规范健康发展。
附件:全市绿色生态小区建设项目统计表(截至10月底)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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