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公安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局):
现将《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势在必行,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监督,确保审核分离制度有序、规范进行。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质量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附件:关于印发《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27日
录入:2014/3/20 15:51:46 点击: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