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枣庄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住建科设字〔2014〕4号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函〔2014〕4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枣庄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24日
枣庄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函〔2014〕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足我市实际,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制度,强化勘察设计质量意识,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为,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优化勘察设计市场竞争秩序。通过专项治理,争取到2017年达到以下目标:1、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每百个项目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数,比2013年下降25%;2、勘察设计审查一次通过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15%;3、因勘察设计引起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和纠纷明显减少,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和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专项治理范围
住宅工程(重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学校、幼儿园、医院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
(二)专项治理重点
1、工程勘察
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和室内试验工作质量管理。重点治理工程勘察单位钻探业务开展情况,现场钻探工作质量情况,现场原始记录归档情况。治理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场所、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情况,室内土工试验工作开展和质量情况等。
2、工程设计
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设计方案论证和规范设计变更管理。重点治理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审查管理情况,学校、幼儿园、医院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深基坑边坡支护设计评审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技术文件归档情况。
3、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认定的类别、范围承接和受理审查业务情况;审查人员注册到位和持证上岗情况;审查流程、错(漏)审强制性条文、审查行为和审查责任落实情况;审查机构质量技术保证体系建立和档案管理情况;审查意见落实、审查时限和审查收费情况;审查项目复审和一次性通过以及审查数据季报、年报信息报送情况。
4、外地勘察设计单位进枣承接项目
外地勘察设计单位进枣项目登记备案、市场行为和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外地勘察单位在枣设立土工试验室、现场作业人员和试验员上岗培训等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月~2014年6月)
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和我市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细则,细化针对性措施,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4年7月~2016年12月)
采取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统筹推进。
1、日常监管工作
(1)加强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勘察现场司钻员、描述员、土工试验员等人员的上岗技能培训,适时抽查上岗培训情况。开展《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宣贯培训,提高审查人员技术水平。
(2)定期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3)适时通报检查处理情况。对定期开展的监督检查和适时开展的抽查督查,要及时分析汇总,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开曝光,发挥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4)加强示范引导。适时开展市级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工作,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大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营造精益求精、优胜劣汰的良好氛围。引导勘察设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2、专项治理工作
(1)开展勘察现场质量监管。探索有效的勘察现场质量监管方式。(2014年12月前完成)
(2)清理整顿工程勘察队伍。清理整顿不符合《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勘察单位,提升勘察队伍整体素质。(2015年6月前完成)
(3)推进勘察设计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勘察设计诚信体系建立问题,确定信息采集内容,细化信息管理程序,建立信息报送、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等工作制度。(2014年12月前完成)
(4)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设计变更程序,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强化设计质量的可追溯性。组织专家进行研讨,明确重大设计变更范围,强化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重大设计变更管理,确保设计质量。(2015年6月前完成)
(5)强化室内土工试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对所有工程勘察单位的试验室技术装备和土工试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考核。规范土工试验质量管理程序,适时组织对部分单位室内土工试验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配备标准、人员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违反试验规程、编造虚假数据的,取消室内土工试验资格。(2015年12月前完成)
(6)进一步推进审查机构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立更加公平、公开的送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审查机构质量把关作用,促使真实反映勘察设计质量情况。提升审查机构办公自动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2016年6月前完成)
(7)提高勘察设计信用信息使用水平。推进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提高信用信息的共用共享,对勘察设计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公布企业和个人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完善诚信激励措施,提高失信成本。(2016年12月前完成)
(8)积极推动工程设计技术进步。发挥先进技术支撑作用,减少设计错、漏、碰、缺现象发生,提高设计质量。(2016年12月前完成)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
总结工作经验,汇总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经验。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市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市)要切实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和当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区(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分管领导要动员部署到位、组织检查到位、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二)强化监督执法。要严厉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虚假勘察、虚假试验、随意变更、违反强条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一查到底, 决不姑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时曝光,提高其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以儆效尤,警钟长鸣。
(三)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出台相应监管办法,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为勘察设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四)定期报送信息。为及时掌握各区(市)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各阶段工作经验和成效,实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重要工作情况应随时上报。各区(市)应每年进行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报送局科教设计科。
联系电话:8665806。
地 址:市住建局办公大楼609房间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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