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推动全省岩土工程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岩土工程设计专业技术创新,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鲁建设函[2014]4号《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省优秀岩土工程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基坑工程设计、边坡工程设计。
二、申报单位
凡持有工程勘察资格证书并开展岩土工程设计业务的驻鲁勘察设计单位,均可参加。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担的已建成、验收和交付使用并经过一年使用期的考验。
(二)申报项目应积极运用先进技术,科学成功解决重大工程在复杂自然环境或建成环境下的复杂问题,通过地基基础或相关的工程竣工验收,具有项目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的成果评价证明。自主创新技术具有地厅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质量应符合要求,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需要,未发生任何勘察设计安全、质量事故。
(三)双方协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为主的勘察设计单位申报。独立完成的勘察设计单位上报的主要技术人员限额5人;协作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上报的主要技术人员限额7人,其中项目主要完成单位限额5人,协作单位限额2人,并在申报表“主要人员情况”表中加盖协作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请申报单位从山东勘察设计信息网下载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填报后形成书面申报表一式2份(A4软皮装订,其中1份与附件材料合订),电子版本申报表1份。
(二)工程简介: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设计特点,主要技术要求,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及节材、节能措施,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等;
(三)项目技术文件
1、设计文件
能够全面反映工程主要状况的设计文件(含计算书)一套(A3图幅、轻质纸质、软皮装订),计算机出图,图面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图纸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内容为准。
2、其他技术文件:申报项目的勘察报告、检测报告、监测报告复印件。
(四)附件材料:
A4软皮装订一份。
1、工程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工程项目承担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工程项目立项依据性文件复印件;
4、岩土工程设计评审或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6、工程项目用户意见原件;
7、经济、社会或环境效益证明文件(可包含在“6”内);
8、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文件;
9、其他文件(已有奖励、涉密项目处理、合作勘察设计项目证明等);
10、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鉴定书或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及设计委托单位、使用单位的意见书。
上述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五、申报程序
勘察设计单位将推荐的岩土工程设计项目上报所在地的勘察设计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或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评选;评选后择优上报省勘察设计协会,并附勘察设计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或省直有关部门)盖章的《山东省优秀岩土工程设计评选项目次序表》一份(见附件1)。
六、报送要求
省勘察设计协会委托省勘察质量监督站负责申报材料受理等相关评审事宜。
受理截止日期:2014年9月15日,逾期(以邮戳为准)和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报送材料时同时交纳申报费(每个工程500元)。
(联系方式见原文);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1号山东房地产建设集团一楼112室;邮编:250001。
所有附件请从下载。
附件:1.山东省优秀岩土工程设计评选项目次序表
2.山东省优秀岩土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
2014年8月11日
录入:2014/8/19 11:46:23 点击: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