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住建科设字〔2015〕12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勘察设计市场执法检查
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督查考核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做好勘察设计工作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按照鲁建设函[2015]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勘察设计市场执法检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督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勘察设计单位:一是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并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业;二是2014年在我市承接项目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
(二)勘察设计项目: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枣庄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我市的勘察设计项目),并按照《枣庄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枣住建科设字[2014]4号)的要求,着重检查住宅工程(重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必要时抽查在建工程现场。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机构。
二、检查内容
1、勘察设计企业的资信场所、市场行为和业绩质量等情况,重点查处资质不符、越级承揽、压价竞争、多头受聘、违反强条等违规行为,建筑节能设计、工程抗震设防、初步设计评审和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等情况。
2、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机构建设、资信场所、市场行为、审查质量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检查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各单位认真进行自查,并按省厅要求准备、上报相关自查材料。
(二)检查阶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6月中下旬对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市外企业的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写出总结报告,并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四、有关要求
除按省通知要求准备检查资料外,还需准备2014年度12月份及2015年5月份的财务报表及工资花名册。在企业自查报告中应对2014年度及2015年1-5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简要的绩效分析。
各勘察设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并认真对待,全面、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确保检查顺利进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8665806。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日录入:2015/6/2 15:20:24 点击: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