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高新区国土住建局、财政金融局,各有关行政审批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枣住建科设字〔2022〕4号)要求, 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行为管理,规范施工图审查和审查合格后 施工图修改要求,促进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效能提升,优化
营商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行施工图一次复审终结制度
施工图审查应按施工图报审 首次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修改后复审并做出审查结论的流程进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 首次审查必须全面、准确,做到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勘察设计 单位要按照审查意见一次性修改到位,确保复审通过,缩短施工 图审查用时。经一次复审仍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可终结审
查,由建设单位组织修改后重新申报审查。
二、 施工图审查及审查合格后的修改要求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施工图的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严格把 关,并加强下述内容的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 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 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 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 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
其他内容。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优化设计等方式擅自修改审查合 格的施工图,降低质量标准或降低安全储备系数。确需修改施工图 的,凡涉及前述规定审查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
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三、 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支付范围
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承担首次施工图审查(含一次复审) 费用和因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导致施工图修改需要重新进行审 查的费用。对一次复审不合格重新申报审查的、审查合格后进行 修改重新报送审查的、以及建设单位自身等非政府原因导致重新 审查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审查费用,费用标准按现行政府购
买服务费用标准确定。
四、 其他要求
1.各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辖区勘察设计市场和建 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勘察设计单 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 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开展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建 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
设技术标准、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建设。
2.区(市)住建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施工图审 查服务管理,足额保障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避免 发生拖欠施工图审查费用情况。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做好施工图 报审及修改工作,按时支付自行承担的审查费用。对2022年市 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提出的拖欠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区(市)要严格按照计划落实整改,市住建局将按巡察要求对整改情况定期调度并报告。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0日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为和提升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效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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