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单位市场行为,提升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助推住房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勘察及设计资质标准、注册建筑师及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勘察设计行业“揭榜挂帅”单位名单的通知》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实施“图审机构审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合规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内容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初次报审的勘察设计文件时,对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合规情况进行核查。
二、勘察设计文件要求
报审的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加盖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专用章。
2.封面或扉页应有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或授权盖章。
3.各专业图纸应有本专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执业印章(无注册人员要求的专业或资质除外)。
4.各专业图纸上其他相关技术人员签署应齐全。
三、审查方式及标准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收到报审文件后,应按前述要求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签章齐全,对签章不全的可予退件或连同审查意见一并进行反馈。对签章齐全的,按下述要求核查资质相关内容:
1.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输入建设工程企业名称,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资格、注册人员等信息。
2.资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资质类别、资质名称、资质证书号、资质有效期等内容应与平台内容一致。
3.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的姓名、注册类别、注册号应与平台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4.勘察设计单位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不得超资质许可范围承接业务。
四、监督管理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市图审机构审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合规情况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勘察设计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违反规定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调查(调查书见附件2)、督促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勘察设计单位违规信息以告知书(见附件1)形式反馈给勘察设计单位,并将违规信息及时报送至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应汇总上月违规信息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对违规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阳光图审”要求,在施工图审查系统予以公示,对其勘察设计成果的审查时限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执行。
5.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加强对属地项目的勘察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提供单位监督管理,同时按照《枣庄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细则(试行)》对相关主体及个人纳入信用管理。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节能设计科,8665806
电子邮箱:kjsjk_zzzj@zz.shandong.cn
附件: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违规情况告知书
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违规情况调查书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日
附件:http://www.zzkcsj.com/uploadfiles/file/2023/09/20230905091055855585.docx
文件http://www.zzkcsj.com/uploadfiles/file/2023/09/20230905091185638563.pdf
录入:2023/9/5 9:05:24 点击: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