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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下发通知加强全市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对建筑节能设计的监督管理,有效解决我市建筑节能设计中存在的节点构造不详、深度不够、节能设计专篇不规范、节能计算与实际不符、使用淘汰的节能材料等问题,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枣住建科设字〔2010〕22号),对全市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及审查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一是设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建筑节能设计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将建筑节能设计作为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政策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和审查合格书备案等项目的重要内容进行审查,从各个环节确保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措施的落实。凡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设计达不到我省标准要求的,不准进行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在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中没有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或节能设计审查未达标的,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
二是各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规范建筑节能设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设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设计水平。从2010年10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使用建筑节能设计软件进行节能设计和计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必须要有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及构造大样图,建筑节能做法要与节能计算书一致。送交施工图审查时,设计单位在提供纸质节能计算书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电子文件,并标明节能设计软件名称。
三是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节能设计的审查力度,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各项标准和规范。要选配熟练掌握工程建设标准、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优秀审查人员从事节能设计审查工作,使施工图设计审查真正起到质量把关的作用。从2010年10月1日起,施工图审查机构须启用节能审查软件进行专项审查。设计单位未使用建筑节能设计软件进行节能设计和计算、未提供节能计算书电子文档和标注软件名称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凡施工图中建筑节能说明及构造大样达不到要求,或与节能计算书不一致的,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
四是各工程质监机构应抓好施工现场建筑节能措施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工程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不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节能施工、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施工现场使用“阴阳”图纸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应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全市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进行专项复核,并通过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和节能设计专项检查的方式对节能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加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未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单位和对未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而通过节能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给予相关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录入:2010/9/9 11:14:17 点击: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