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参加培训,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经营管理负责人及经营科长2人参加会议,凡不按照此要求参加会议的,将作为明年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的必查单位,请各勘察设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请将参会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务必于11月30日下午4:00前保送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教设计科。
电话:8665806 13563265050
email:zzjwkjk@126.com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0年11月9日
关于举办《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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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09:44 , 访问次数: 0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新修订的《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于今年9月29日经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举办《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勘察设计处(科)长、业务骨干;各勘察设计单位经营负责人及经营科(处)长;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请参加《条例》立法工作的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及有关建设法制专家,系统讲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需要把握的重点。
三、时间安排
培训每期三天。按照参训城市分三期:第一期,12月6日报到,7-8日培训,参训城市:济南、淄博、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第二期,12月9日报到,10-11日培训,参训城市:青岛、烟台、东营、菏泽、莱芜、枣庄;第三期,12月12日报到,13-14日培训,参训城市:省直勘察设计单位,潍坊、威海、临沂、日照。
四、培训地点
烟台龙口市南山宾馆。报到地点:龙口市南山宾馆迎宾楼。自行带车前往的同志,请在威乌高速路黄城出口下高速;坐大巴前往的同志,请到龙口市黄城车站下车,坐5路或105路公交车到南山商城下车,再西行300米即到。有条件的市可自行组织包车前往。
五、收费
每人收取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计900元。司机收取600元。
六、具体要求
本次培训是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举措,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和参训工作。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勘察设计处(科)负责转发培训通知并做好组织报名、汇总工作,派专人带队参训,确保应当参训人员及时参训。汇总名单及带队人名单请于12月2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zcfgcwxq@sohu.com。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孙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王小强
联系电话:(0531)8708703587080862
南山宾馆联系人:史炎琛0535-8616178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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