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勘察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土工试验室进行认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做好土工试验室认定,并立即组织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认定材料装订成册后于12月13日前报送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教设计科。逾期不上报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实验室认定资格。
联系电话:8665806 13563265050 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909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710室
Email:zzjwkjk@126.com
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0年12月9日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土工试验室进行认定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第16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省土工试验室的认定和换发土工试验资质证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土工试验室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土工试验室均属本次认定范围,同时受理试验室升级和新申请试验室的认定。
二、认定申报材料
(一)已取得试验室资质证书和试验室升级材料
1、勘察设计单位土工试验室认定表一式2份;
2、土工试验室资质证书副本;
3、省建设厅颁发的土工试验工作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4、资质分级标准要求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土工试验仪器检验报告;
6、业绩报告(包括完成的主要土工试验工作的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土试样数量、完成时间、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计算机及软件的使用情况、数据采集状况等)。
(二)新申请土工试验室申报材料
1、勘察设计单位土工试验室认定表一式2份;
2、省建设厅颁发的土工试验工作人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分级标准要求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4、土工试验设备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土工试验仪器检验报告;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请各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单位统一申报到省勘察质量监督站。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1号,省建设厅南楼111室,联系人:王明阳,电话:0531-87087213。
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12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土工试验资质认定仍按鲁建设字[1999]27号文件《土工试验室资质分级标准》的要求执行。
申报材料的试验室名称务必详细填写,并将按填写的试验室名称核发土工试验室资质证章。需更名的试验室需附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土工试验室更名的报告(盖单位公章)。
附:1、土工试验室资格分级标准(点击下载:)
2、土工试验室资格认定表(样表)(点击下载:)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录入:2010/12/9 14:11:47 点击: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