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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出台
近日,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枣庄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切实发挥勘察设计合同在项目承包及责任履行时的重要作用,系统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规范勘察设计行为,促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要求,我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应当依法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特别指出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分包时亦须签订合同。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合同备案审核材料和审核内容上,要求备案单位提供所有合同正式文本和项目承接人员签名;对于省内外市的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我市承接勘察设计项目的,承包方备案时须提供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人员从业证件、社保等材料,确保承包方符合资质资格要求;对于省外进入我市的企业必须办理进鲁、进枣承接工程备案手续。同时,严格核查勘察设计项目的合同价格,依法杜绝扰乱市场行为。
《办法》明确,对在勘察设计合同备案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录入:2011/3/4 14:04:28 点击:1242